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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加大投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增加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加快科技创新驱动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就秦创原建设、全省各地市平衡发展、推动“两链”融合、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科研单位人事机制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相关厅局负责人应询问答。

上半年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8567家

我省打造国家(西部)科技中心及人才高地的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有哪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效果如何?

省政府副省长程福波介绍,我省积极支持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分子医学转化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首个空天动力领域陕西实验室即将正式挂牌运行;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中科院西安科学园、硬科技创新示范区等重大载体,启动建设国家超算西安中心。

全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细化形成5大类共70条“政策包”,发布落实兑现细则;深化科技成果“先转化后评估”、缩短评估周期等改革;开展需求征集和项目对接,征集各类转化项目1300余项、关键技术需求116项,其中85项通过“揭榜挂帅”匹配科研团队;引入设立各类基金,组建基金管理人团队,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企业上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目前,12家省属企业研发平台已集中进驻秦创原总窗口。新引入孵化器6家、专业服务机构38个,设立7只基金,总规模16.6亿元。

鼓励省属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省属企业研发投入纳入考核指标。今年上半年,省属企业科研投入同比增长62.4%。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创新,目前已授牌8家创新联合体。

我省获批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展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现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507家,其中国家级202家。

上半年,全省通过初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8567家,同比增长70%;技术合同成交额769亿元,同比增长40%。


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

我省在引领关中陕北陕南协同创新、区域平衡发展方面的主要思路和重大举措有哪些?

省科技厅厅长孙科介绍,为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和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我省建立了厅市科技会商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省科技厅先后与宝鸡、榆林、安康、渭南、铜川、咸阳、商洛进行了厅市会商。

优化布局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推动延安、商洛、汉中、铜川升级国家高新区。

加强全省科技资源统筹,已建成17家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鼓励地市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益和水平,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合同金额2.3亿元

我省在推进“两链”融合,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科技厅厅长孙科介绍,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恢复转制科研院所公益属性、鼓励领军企业整合资源牵头新建等方式,围绕先进稀有金属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光子产业、高档数控机床等领域,组建了4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近年来,省科技厅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联合高校共建了64家“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搭建了“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截至今年7月,平台已注册企业6941家,注册服务机构436家,撮合签订合同371项,合同金额达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1%。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骨干力量,组建了一批创新联合体。截至7月,全省已组建创新联合体8个,涉及单位107家。

今年,我省启动“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目前,已启动光子、高端机床、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4个重点专项,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27项,预期交付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产品8个。
今年新增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秦创原平台建设和高校创新创业

我省财政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效果如何?

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介绍,我省全面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现金奖励减按50%缴纳个税。

2亿元用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每年安排5亿元人才专项经费,支持“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和“三秦工匠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

今年统筹1亿元专项资金,连续支持3年,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经纪人、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我省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进科研单位人事体制机制、工资职称改革等方面实施了哪些有效措施?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虎成介绍,我省将省属科研单位高级岗位比例从30%提高到40%,基层高级岗位比例从15%提高到35%;对急需紧缺人才,科研单位可自主引进;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离岗期限由3年延至6年。深化科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评价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方面贡献;核心科技攻关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简化流程、认定直通;科技人才聚集的用人单位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明确事业单位可对科技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科技成果转化后,重要贡献人员予以现金奖励,不受核定工资总量限制;科技人才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各项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在兼职企业同等获取报酬、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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