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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传来消息,秦创原政策申报已启动,企业可通过“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线上注册后进行优惠政策的申报和兑现。

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是面向全省科技创新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整合提供集政策服务、协同赋能、商事服务、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全要素服务内容。平台首期上线政策服务及线上路演功能。即日起,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落地秦创原总窗口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可通过“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线上注册后进行优惠政策的申报和兑现。

为了方便签约企业顺利申报,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梳理了详细申报流程。首先进入“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按提示填写企业认证信息提交;进入“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申请”页面,点击“允许”;审核状态通过后,企业认证栏中显示绿色标识;再次进入首页,点击“政策申报”;进入政策中心页面,按提示填写、提交;等待申报通过结果。

此外,秦创原总窗口“政策包”系列政策第二批实施细则也已公布,涉及加快科技人才聚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企业创新发展、加快科研机构及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在加快科技人才聚集方面,对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30-50万元奖励。对获特别贡献奖的个人,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其实施细则是由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每年组织一次评定,按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标准的奖励。

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试点单位,牵头承担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支持的实施细则是适用于牵头承担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且在秦创原总窗口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试点单位;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子课题(任务)不纳入补助和奖励支持范围;项目获得国家立项批复后,按每年国拨经费到账且由牵头承担单位实际使用的10%予以配套,每个项目奖励期限内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国拨经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已退回国库的项目资金额的配套需退回;以上奖励期限3年。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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